高等教育专业委员会
时间:
2018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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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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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领导下开展活动,执行《章程》;
2.宣传国家有关民办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促进民办高等教育院校(机构)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新发展;
3.宣传、推广、表彰民办高等教育院校(机构)及其办学者、工作者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
4.开展调研、培训和国际交流等服务;
5. 依法开展行业维权和自律服务,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单位和个人的建议与诉求;
6.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
7.依照本会有关规定,积极发展会员,规范会员管理,做好会员服务;
8.承担本会委托的相关工作。
理事长:季 平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展春园小区22号楼108A室
邮 编:100086
电 话:010-68988970
传 真:010-68988970
E-mail:gdjy@www.beicd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