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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今年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的起始之年。在这承前启后之际,举办年度发展大会,全国民办教育工作者齐聚一堂,分享民办教育改革经验,共商民办教育发展大计,意义特别重大。这是温州第五次在这个会议上发言,感谢中民协对温州的鼓励、肯定和鞭策。今天,我谨代表温州向大家汇报民办教育综合改革五年来的行动收获和未来五年的规划蓝图,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深耕试验区,探索民办教育改革新路径
民办教育的发展,需要适宜的土壤,温州是民营经济的优势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得到长足发展。“十二五”期间,温州承担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任务,以试点改革为契机,深耕试验田,在政策创新、政策落实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制度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温州民办教育分类管理的“1+14”政策,创下几个率先:一是率全国之先出台分类管理政策体系,全面进行制度创新和突破,被教育部称作是“全面回应民办教育改革的十大难题”。二是率全国之先进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登记,目前登记学校达537所,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443所,营利性民办学校94所。今年12月将完成新增700所左右学校的分类登记工作。三是落实平等待遇,保障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教师享受同等的退休费、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目前参加事业单位保险达3255人、医疗保险3576人。四是创新融资支持政策,实现全国基础教育阶段首例收费权质押贷款。目前全市共完成36笔民办学校向金融机构贷款,总授信额度达9.36亿元,已经贷款1.21亿元。此外,目前正在探索产权或举办权质押的P2P融资产品。五是创新产权制度,立足现实国情,明确规定出资财产属于民办学校出资人所有,出资人产(股)权份额可以转让、继承、赠与,但学校存续期间不得抽回资金。同时,建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奖励制度,规定企业法人的民办学校可以按企业机制获取利润。六是创新办学体制,探索了委托管理、PPP模式、公民合作、捐资办学、混合所有制等多种办学模式。永嘉首次通过PPP模式创办翔宇中学,首次通过混合所有制举办永嘉职业教育集团。
(二)政策落实取得显著实效。通过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区县政府考绩通报制度、人大执法检查制度、政协视察督办制度等,温州改革试点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政策环境不断优化,民办学校焕发生机。试点以来政府专项奖补资金和购买服务资金额达5.85亿元,是2010年的350%。最低工资制、社保政策的跟进,民办学校骨干教师流失率大大下降,教师招聘形势良好,部分学校投档与招录比达到100:1。招生形势也逐年趋好,不少学校招生报名人数与招生数之比为10:1以上。二是教育质量大幅提升,满足社会多元需求。引进江苏翔宇、杭州建兰、北京新东方、上海协和、上海新纪元等一批国内知名教育集团,吸引60多亿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举办优质高端学校。试点以来引进高级职称教师、特级教师、省名师名校长等600人以上,民办幼儿园教师持证率比2012年提高了近25个百分点。2013年以来全市新增100多所学校,学前教育阶段等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3.12%。三是缓解财政经费压力,增强教育供给能力。民办教育承担了温州基础教育近三分之一的任务,全市现有民办学校1524所,在校生43万,每年至少替两级财政“节省”40多亿教育经费。
(三)示范辐射引领地方改革。温州试点项目在组织领导、制度创新、政策成效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国家部委数十次来温州调研,均给予高度肯定。教育部、中民协、省政府多次将有关会议放在温州举行。温州经验被广泛传播,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同志曾专门给全国各省分管领导写信推荐温州经验,中民协也是连续五次给温州在发展大会上作经验介绍。全国100多个地方来温州考察,温州政策被很多地方借鉴。全国各地专家学者、各级新闻媒体对温州改革均给予充分肯定。
二、争创示范区,描绘民办教育发展新蓝图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温州市两级政府领导都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发展。浙江省省长李强同志指出,温州是社会力量办学办医的先行地区,政府要通过市场化手段,让民间力量介入公共服务,积累探索更多经验。温州市委书记陈一新同志要求,要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深化民办教育综合改革,创建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前不久,温州市政府召开了联席会议,部署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审议通过《温州市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2015-2020年)》。未来五年,温州将继续开拓创新,深化改革,续写民办教育的“温州模式”。
(一)确立高位发展的改革目标。温州将以实施新一轮民办教育发展规划为契机,以建设全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为目标,巩固深化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成果,加大政策创新和体制创新力度,形成更加科学、更加系统、更好操作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体系。到2020年,温州民办教育的政策环境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民办教育整体质量要走在全省前列,民办教育规模稳定在温州教育总量的30%左右,新增民间教育投资总额达到100亿元以上。
(二)优化民办教育政策环境。继续推进制度创新,深化分类管理政策研究。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完善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学生资助等财政扶持制度,提高民办教育扶持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民办学校退出办学机制,健全民办学校产权制度,规范民办学校财务制度,探索营利性民办学校股权置换和交易制度。建立温州市民办教育基金会和民办学校风险基金提取办法,完善民办学校土地置换、税收优惠等政策。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建立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平台,完善教师社保、高层次人才引进、教师支教等政策。
(三)创新多元主体办学体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学校运营管理和提供课程资源开发等专业服务。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学校法人结构,允许公私双方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积极鼓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购买课程资源、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等。
(四)加大教育引资引智力度。构建更有活力的民间教育投资机制,广泛吸引民间资本、管理和品牌资源进入我市教育领域。推出30个教育引资项目,荟萃全国优质的教育品牌进驻温州。研究制定民办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吸引全国各地优秀教师来温州从教。支持民办学校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做好友好学校、姊妹学校结对工作,设立一批中外学生融合的民办学校。建立境外民办学校教师培训基地,定期组织民办学校教师赴国际教育发达地区短训或研修。
(五)提高民办教育整体质量。以实施民办教育质量提升、品牌创建、教师素养提升等六大工程为载体,创新办学模式,推进课程改革,促进民办学校质量整体提升。以优质化、特色化为导向,统筹抓好各类民办教育发展,大力提高民办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民办中小学优质资源比例,实现与公办学校错位发展,满足百姓教育选择的需要。民办高校领域,建成一批适应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的专业和学科。非学历教育领域,培育一批质量优异、管理规范、类别齐全的教育培训机构。
(六)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引导民办学校加强章程建设,实行自主管理。探索市场化收费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市场调节价自主收费。深化民办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保障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自主权,健全有利于促进机会公平、适合学生发展的多元录取机制。
(七)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全面的“权力清单”管理。推进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创建民办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健全督导激励机制,开展综合改革政策专项督导,制定区域民办教育发展水平指标体系并定期进行监测,至2020年创建100所以上改革示范校。
(八)抓好示范区创建组织管理。开展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温州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和科学的政策制度。今后五年要创建国家示范区,要继续保持领导重视、部门合作、广泛调研、舆论引导等优良传统。要把综合改革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看待,完善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市、县对接紧密、相互联动、责任明确、条块结合的机制。
三、直面新问题,开创社会力量办学新局面新
温州民办教育改革尽管在“十二五”期间取得突破性进展,但由于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强,复杂程度高,改革难度大,还存在不少新老问题:一是民办教育综合改革“1+14”政策体系涉及税收优惠、法人登记、教师社保等政策,亟需获得国家层面法律政策的支持。二是产权制度是民办教育制度的核心,国家层面的法律如
果取消合理回报制度,且无法满足退出办学后出资人对资产处置的诉求,温州的制度会受到影响,民间办学积极性将大受影响。三是温州民办教育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办学体制机制改革、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管、融资制度创新等领域,还有很多课题需深入研究,需要获得教育部、省政府、中民协等更多指导和支持。
“十三五”是国家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十分重要的五年,尤其是2016年,可能会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因为国家层面正在修订民办教育相关法律,国务院将酝酿出台民办教育新政策。为使民办教育改革能在新的五年有新突破,我代表温州向国家层面修订法律、研究政策的有关领导、专家呼吁四点建议:
(一)尊重出资人产权诉求。只有产权制度明晰科学,尊重出资人的合理诉求,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才会有积极性。我们认为,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必须尊重出资人希望通过办学获取回报的心理。实施分类管理政策后,对于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如果要取消合理回报制度,在取消合理回报制度的同时,应该建立政府奖励制度;在出资资产和增值资产处置方面,要尊重出资人的贡献,健全相应的资产奖励机制。
(二)加快简政放权步伐。郡县治则天下安。中国幅员辽阔,并且发展不均衡,国家法律很难进行统一规定,民办教育也同样。国家法律和政策宜确定民办教育改革的大原则大方向和基本底线,但是保持一定的弹性,具体授权地方政府确定。比如,政府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进行经济奖励的标准,应由地方政府制定更为合理。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也应由地方政府制定较为符合实际,避免因标准过高导致民间资金无法进入,或标准过低沦为低小散教育资源。
(三)规范和开放要齐头并进。营利性民办学校出现后,要加强适度监管,不允许暴利。民办学校招生、收费、教师招聘等,都要纳入法律框架内进行规范。无证无照民办学校的治理,需要从法律角度明确执法主体、程序、方式等。同时,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要充分。办学自主权是民办学校最优势的机制,办学自主权不充分,民办学校就发展不健康。要借修法或者通过法律解释等方式,对民办学校招生、收费、课程设置等自主权的具体内涵和外延进一步明确,使教育行政部门和民办学校有规可循。
(四)分类管理宜尽早推进。从温州实践来看,这是理顺教育价值、政策障碍、理论纠纷的有效方式,并且对于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积极性的提升,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提高,都非常有效。
各位领导、专家,同志们,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民办教育综合改革是件知易行难的系统工程,所以国家才投入如此之多的智力、如此之久的时间去研究和破解。但是,只要行动就有收获,温州愿以自己作为一个案例、一个切片,供大家参考借鉴和评点。国家层面改革新政呼之欲出,使我们走在民办教育路上的改革者增添了信心,坚定了信念。我们将继续不断总结,不断突破,继续探索分类管理的政策,推进民办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请求教育部、、全国各地的民办教育专家、领导,继续支持、关心、指导温州的改革试点。温州永远欢迎大家!最后,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审稿人:赵 磊